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和单位部署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粮食局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计局、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7〕1416号),对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80号)要求,2017年度考核方案的总体框架设置为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以及2016年度“首考”经验,2017年度考核方案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适当调整:
一是突出重点。压缩日常工作考核,增加重点事项考核。将2016年度的62项考核任务,调整优化为46项。
二是从严考核。体现在“两减一加”,即取消定性评分,减少评分随意性;取消自动得分,更加体现工作实绩;增加倒扣分项,对部分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扣分。同时,提高部门评审分值权重,将部门评审和省级自评分值比例,由5:5调整为6:4。
三是注重实效。根据各地省情粮情和区域特点进行分类考核,最大程度体现地区特色。
【来源:国家粮食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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