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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二 ——服务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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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21: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二——服务功能要求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是指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解决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收粮、储粮、卖粮、清理、干燥等一系列难题,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建立的专业化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组织。其功能是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有偿服务,有条件的还可将服务范围扩展到提供市场信息和融资服务,发展“粮食银行”,推广订单农业等业务。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增强农民市场议价能力、促进粮食提质进档、推动节粮减损、减少农户储粮损失率和提高专业化水平。
        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服务工作,特编制本要点。本要点是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为种粮农民提供“五代”服务时应达到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质量标准。本要点作为推荐性基本要求,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细化的服务要点。

服务功能要求

        (一)具备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的基本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宜具备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功能,并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发展“粮食银行”等业务。实施粮食市场化改革地区的服务中心,为农户代销售应为基本服务功能。
        (二)一般具备能提供粮食计量、快检、清理、干燥、分类储存保管等基本服务功能,提高粮食保质能力。
        (三)宜配备粮食交易终端等设备,与销售平台联网,依托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方便农户直接开展网络售粮。
        (四)能够有效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质量标准,有条件的可满足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的市场需求,为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五)宜具备代运输、代装卸功能,在偏远、交通不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宜配备收粮运输工具,开展上门收粮业务。
        (六)可与农户科学储粮新装具新粮仓结合和对接,并提供粮食产后技术服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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