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和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执法督查相关岗位,主要承担粮食流通执法督查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经济、管理和法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6.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35周岁以下,且具有粮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或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 1.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国家粮食局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rcgzc@chinagrain.gov.cn,邮件和报名登记表名称请按照“学校-姓名-专业-联系电话”填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4日17:00。 2.资格审查。2018年4月上旬完成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3.笔试。笔试分为通用笔试和专业笔试,于2018年4月中旬进行。通用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对该岗位的把握能力。 4.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上公布。 5.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组至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审阅档案。体检由专人陪同在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6.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7.公示招聘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8.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有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其他有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2018年3月14日
来源:国家粮食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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