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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 GB/T 15000.7-2012 标准样品工作导则(7) 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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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18: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标准样品生产者证明其运作能力时应遵循的通用要求,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被承认有能力从事标准样品的生产。
      本部分适用于标准样品生产者建立和运行其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也适用于标准样品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和认可机构确认和承认标准样品生产者的能力。
      注:本部分不用于认证机构的合格评定。
      本部分规定了标准样品生产应符合的管理体系要求,该要求是标准样品生产者总的质量保证(QA)程序的组成部分。
      本部分涵盖了有证和非有证(non-certified)标准样品的生产。对非有证标准样品的生产要求不及有证标准样品严格,本部分规定了非有证标准样品生产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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