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18年粮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国粮办发〔2017〕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各粮油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做好粮食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粮食标准体系,提高粮食标准化水平,现就征集2018年度粮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托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为重点,突出营养、健康,促进优质粮食产品提质升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积极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我国粮食行业标准水平。
二、申报重点
包括绿色优质粮食评价标准体系、粮食加工转型升级类、特色粮油类、粮食信息化类、粮食物流类、集成快检方法类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新的《标准化法》确定标准属性,不得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复、交叉或矛盾。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报送申报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包括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国家强制性标准需填写预研报告(见附件2~5,可登录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业务频道粮油标准栏目下载)。
(二)各分技术委员会要切实负责分管领域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对涉及其他分委员会的项目,要及时与其协调沟通,以免项目发生交叉与重复。
(三)对没有完成2015年以前(含2015年)批准下达的立项计划承担单位,原则上今年不得再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项目内容,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分技术委员会(见附件1)。逾期报送的项目,本期将不予组织申报。各分技术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见附件6),将有关材料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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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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